“一成首付就能把车开回家!”“零首付、免担保、轻松购车”……这种广告对于资金不是很宽裕但又想买车的消费者有很大的诱惑力。有消费者因相信“零首付”“一折购”,最终多付几万元乃至十几万元的购车款;有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贷款买车变成了融资租赁;还有消费者掉进“套路贷”的泥潭,损失惨重。
据了解,融资租赁是一种“以租代购”的汽车销售方式,租赁期间,消费者享有使用权,并分期支付租金。租期结束后,消费者可选择拥有该车所有权,也可以由商家收回其残值,或者更换其他车型继续租赁。在业内人士看来,该模式绕开首付限制规定,可以让消费者用更少的资金买到车。
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表示,目前有的消费者本想以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车辆,却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,被汽车经销商办成了融资租赁业务。“还有部分商家声称它的好处,让消费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,结果让消费者付出远高于银行利息的租金。‘以租代购’模式在我国还处于发展阶段,由于缺乏行业准则,亦没有法律法规约束引导,导致屡有消费者被骗的情况出现。”
“通过融资租赁买车的消费者一旦违约,没有按时交租赁费用,租赁公司有权把这汽车收回去。不仅如此,消费者还可能承担违约金等。遇到这类纠纷,走法律渠道维权并非易事。”陈音江提醒消费者,在买车需要贷款时,一定要仔细看合同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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