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某种角度来说,一家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市,是其所发行的股票获得了在公开市场上的流通权,从而有望获得流动性溢价,这就为低成本融资及股权的增值创造了条件。因而,无论从哪个方面看,上市公司都不愿意轻易让股票停牌,因为这等同于阶段性地放弃了股票的流动性,对公司股票估值会带来不小的冲击。反过来,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,往往也都与收缩其股票流动性有关,而退市,就是最终剥夺公司股票的流通权。
不过,有意思的是,在沪深A股市场,却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长期停牌的现象。一些上市公司的停牌时间呈马拉松式,至今还没有给出复牌的时间表。统计显示,截至目前,两市共有259家上市公司处于停牌状态,其中有82家公司停牌时间超过了100天(自然日),停牌时间超过200天(自然日)的上市公司有19家,而时间最长的一家公司迄今停牌已超过600天。
这些长时间停牌的上市公司,有的是因为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,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,因此选择临时停牌。但由于重大重组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,有时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,结果临时停牌变成了长期停牌。与这种基于监管规则要求的主动性停牌不同,另有一种被动停牌,那是因为上市公司连续亏损,被交易所按规章停牌,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业绩扭亏,那不仅无法复牌,还将被摘牌。以上这两种停牌,在国际成熟市场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。这其实是证券市场一种必备的监管措施。
但是,在沪深A股市场上,还有一种很奇特的停牌现象,那就是或因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的股权遭遇了爆仓风险,或由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出了大麻烦但却不愿意因此而影响股价,所以就找了某个理由申请停牌。这类停牌,对公司大股东或者其相关利益方,也许是有好处的,但是对众多的普通投资者来说,利益就受到了严重损害。如果恰在此时出现了系统性风险,这些股票的持有者就因公司停牌而不能及时止损。同样,对于发生在公司身上的非系统性风险,因为流动性缺失也只能坐待风险的降临。投资者之所以愿意在公开市场上交易股票,一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这里有着充分的流动性,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及时买卖。而如果流动性不足,甚至在某个时期丧失了,那就不能正常交易,投资者的权益还怎么保障?
MSCI在研究接纳中国A股时,就对沪深股市中停牌公司过多、停牌时间过长非常有意见。今年虽然接纳了A股中的222家公司作为其编制相关指数的样本股,但MSCI明确表示,如果这些公司的股票停牌超过50天,那就会被调出样本股,并且一年之内不会再被接纳。我国香港交易所稍早时候在研究推出创新板的时候,对上市公司的停牌时间也有严格限制,规定一旦超过时限就无条件摘牌。在沪深股市,上交所最近公开谴责了某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长,其原因之一就是“办理停牌事项不审慎”。显然,对于那些不规范的、有损于普通投资者利益,有违“三公原则”的停牌行为,已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,并且采取各种措施,予以严肃处理,以严格防范此类现象蔓延。
作为公众企业,上市公司理应履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职责,那种出于小集团私利的任性停牌,在本质上是对股东权益的漠视乃至践踏。因此,加强对上市公司停牌的管理,也就成为强化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经营团队来说,应该遵循相关规定,慎重对待停牌事项,在确保避免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,尽可能减少停牌时间,从而保障股票应有的流动性。另外,从监管部门来说,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停牌制度,特别是相关的制度要尽可能细化,以免被人钻空子、打擦边球,这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所必须要做的事情。倘若有了完备的停牌制度约束,有了上市公司对制度的敬畏以及自觉维护股东权益的责任心,那么困扰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停牌数量过多、时间过长的问题就能得到有效化解,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更扎实、更稳固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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